侵權法規(guī)目錄
一、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編侵權責任(2021年1月1日施行)_現行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2009修正)第三節(jié)侵權的民事責任_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986)第三節(jié)侵權的民事責任_已被修訂
二、行政法規(guī)
國務院關于核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國函〔2007〕64號)
國務院《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害賠償暫行規(guī)定》(1993修訂)_廢止
國務院《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害賠償暫行規(guī)定》(1989)_廢止
三、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解釋(一)(征求意見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生態(tài)環(huán)境侵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法釋〔2023〕6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生態(tài)環(huán)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5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2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法釋〔2022〕14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訴訟時效銜接適用相關問題的通知(法〔2022〕36號)
最高人民法院 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法〔2022〕23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法釋〔2022〕2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生態(tài)環(huán)境侵權糾紛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法釋〔2022〕1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生態(tài)環(huán)境侵權案件適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規(guī)定(法釋〔2021〕22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試行)(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船舶碰撞和觸碰案件財產損害賠償的規(guī)定(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1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_已被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涉網絡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幾個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法釋〔2020〕9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huán)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_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xiāng)統(tǒng)一試點的通知(法明傳(2019)513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試行)(2019)_已被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法釋〔2017〕23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huán)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5〕12號)_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對關于發(fā)生侵權糾紛后,受害人既有被贍養(yǎng)人,又有被撫養(yǎng)人時,被贍養(yǎng)人的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是否應予支持問題的答復(2014.10.16)
最高人民法院對關于統(tǒng)一人身損害侵權案死亡和殘疾賠償金標準建議的答復(2014.05.2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2〕19號)_已被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法釋〔2011〕第14號)_已被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問題的答復(2011.01.0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侵權行為導致流浪乞討人員死亡,無賠償權利人或者賠償權利人不明的,民政部門能否提起民事訴訟的復函(〔2010〕民一他字第23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5號)_已被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法發(fā)〔2010〕23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財保六安市分公司與李福國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請示的復函(〔2008〕民一他字第25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業(yè)務活動中民事侵權賠償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法釋〔2007〕12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原告百事達(美國)企業(yè)有限公司與被告安徽飯店、何宗奎、章富成以及第三人安徽金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美合資安徽飯店有限公司清算委員會民事侵權賠償糾紛一案管轄權異議的請示的復函(〔2005〕民四他字第9號)
最高人民法院對保監(jiān)會關于新的人身損害賠償審理標準是否適用于未到期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合同問題的答復意見(法研〔2004〕81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資企業(yè)訴政府侵權案件中政府對合資企業(yè)進行特別清算應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的復函(民四他字〔2004〕第51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如何計算案件受理費及確定級別管轄的復函(〔2004〕民立他字第37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第一審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級別管轄的請示的復函(〔2004〕民立他字第10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破產清算組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約或侵權等民事糾紛案件訴訟管轄問題的批復(法釋〔2004〕5號)_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_已被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皇朝工程有限公司與西班牙奧安達電梯有限公司、廣東奧安達電梯有限公司侵權糾紛管轄權異議一案的請示的復函(〔2003〕民四他字第31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虛假陳述侵權糾紛案件有關問題的復函(〔2003〕民二他字第22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特別清算程序中法院應否受理當事人以侵權為由要求返還財產或物品訴訟請求問題的請示的復函(〔2003〕民四他字第13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陳貴松等27人訴竹山縣交通局、竹山縣公路段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受理問題的復函(〔2003〕民一他字第9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損害賠償案件當事人的再審申請超出原審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是否應當再審問題的批復(法釋〔2002〕19號)_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問題的批復(法釋(2002)17號)_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鄭某與寬城滿族自治縣電力局、寬城滿族自治縣孛羅臺鄉(xiāng)孛羅臺村等損害賠償一案的復函(〔2002〕民監(jiān)他字第1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fā)的民事侵權糾紛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法明傳〔2001〕43號)_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7號)_已被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3號)_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饒?zhí)斓撆c西安市蓮湖區(qū)環(huán)城西路生產、生活服務公司侵權賠償再審一案的復函(〔2001〕民監(jiān)他字第3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廣西高院請示黃仕冠、黃德信與廣西法制報社、范寶忠名譽侵權一案請示的復函(〔2000〕民他字第8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杜妍與中國銀行遼寧分行股票及侵權糾紛一案的復函(〔2000〕經他字第1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分行與濟南市電信局侵權損害賠償一案的復函(〔2000〕民他字第1號)
關于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建行省分行營業(yè)部、建行長江支行在未通知出質人住房中心的情況下,采取特種傳票方式直接扣劃存單款項的行為是否構成共同侵權的請示之答復_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盜機動車輛肇事后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法釋〔1999〕13號)_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濟南三株公司與陳然之等人損害賠償一案的答復(〔1998〕民他字第33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醫(yī)療事故鑒定是否為人民法院受理醫(yī)療單位造成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必經程序的復函(〔1997〕民他字第12號)
最高人民法院函(關于張自修訴橫峰縣老干部管理局損害賠償糾紛案的請示)(1996.10.2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船舶碰撞和觸碰案件財產損害賠償的規(guī)定(法發(fā)〔1995〕17號)_已被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鐵路路外人身傷亡損害賠償案件管轄問題的復函(法函〔1995〕6號)_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法發(fā)(1994)25號)_已被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四川經濟日報社與段惠民、第三人成都實用信息公司財產侵權案如何處理的復函(1994)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于壽光縣東都賓館訴棲霞縣物資局、物資開發(fā)公司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的復函(法經〔1992〕70號)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關于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guī)定(試行)》的通知(法發(fā)〔1992〕16號)_廢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珠海市對外勞動服務公司訴中國銀行珠海分行損害賠償糾紛案的復函(〔1991〕民他字第19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趙正與尹發(fā)惠人身損害賠償案如何適用法律政策問題的復函(〔91〕民他字第1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定邊縣塑料制品廠與中國工商銀行咸陽市支行營業(yè)部侵權賠償糾紛一案有關問題的復函(法〔經〕函〔1990〕103號)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于劉伯達訴徐州西站人身損害賠償一案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電話答復(〔90〕民他字第24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銀行扣款侵權問題的復函(法〔經〕函〔1990〕8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財產犯罪的受害者能否向已經過司法機關處理的人提起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的函(〔89〕民他字第29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廣東省連縣工貿總公司訴懷化市工商銀行侵權一案的復函(〔1989〕民他字第44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未成年的侵權人死亡其父母作為監(jiān)護人能否成為訴訟主體的復函(〔1989〕民他字第41號)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于畢海濱訴濟南儀表廠損害賠償案的處理的電話答復([88]民他字第45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濟南鐵路分局訴天津鐵路分局滄州站、滄州水產公司經濟侵權糾紛一案管轄權問題請示的批復(1988.04.28)_廢止
四、部門規(guī)章
《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管理規(guī)定》(環(huán)法規(guī)〔2022〕31號)
保監(jiān)會關于醫(yī)療損害賠償糾紛中醫(yī)療保險金賠償問題的復函(保監(jiān)廳函〔2007〕11號)
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保險公司墊付肇事逃逸車輛對第三者經濟損害賠償責任有關問題的復函(保監(jiān)廳函〔2004〕208號)
農業(yè)植物新品種權侵權案件處理規(guī)定(2002年12月30日農業(yè)部令第24號公布)
公安部關于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達成協(xié)議后當事人又申請重新認定問題的批復(2001.12.18)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案中涉及商業(yè)秘密侵權問題的函(勞社廳函〔1999〕69號)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于被盜機動車輛肇事后應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意見的函(公交管〔1998〕181號)
鐵道部《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guī)定》(1994年9月1日施行)_廢止
國家版權局辦公室對《關于如何確定攝影等美術作品侵權賠償額的請示》答復的函(權辦字〔1994〕64號)
國家環(huán)境保護局關于確定環(huán)境污染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復函(〔91〕環(huán)法函字第104號)
關于對責令停止銷售侵權商品是否屬于責令停止侵權行為的請示的批復(工商〔1990〕167號)_廢止
五、地方司法文件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的指引(粵高法發(fā)〔2024〕3號)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適用問題的通知(粵高法〔2023〕105號)
廣東省2023年度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2023-2024)
廣東省2022年度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粵高法〔2022〕53號)
廣東省2021年度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粵高法〔2021〕80號)
廣東省2020年度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粵高法〔2020〕86號)
廣東省2019年度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粵高法〔2019〕100號)
廣東省2018年度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粵高法〔2018〕157號)
關于廣東省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的紀要(粵高法〔2018〕39號)
關于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裁判指引及說明(深中法發(fā)〔2014〕3號)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醫(y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修訂)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已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人應否承擔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批復(粵高法民一復字〔2012〕3號)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f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醫(y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高法發(fā)〔2007〕29號)_廢止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和級別管轄的答復(2005.01.14)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如何收取案件受理費的復函(粵高法〔2000〕119號)
六、地方法規(guī)
廣東省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害賠償工作辦法(試行)(粵辦函〔2020〕219號)
七、行業(yè)規(guī)范
律師辦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法律事務操作指引(201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