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和級別管轄的答復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如何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和級別管轄的請示收悉,經請示最高人民法院,現答復如下:
當事人起訴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或在其他糾紛中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案件,有具體的賠償金額的,應按照《人民法院訴訟費收取辦法》第五條第四項的規定收取案件受理費,并按照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大小確定級別管轄。
此復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