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梳理律師們是如何失掉互聯網的營銷陣地的,我們首先要對一些概念進行定義和解釋,否則很多問題將談不清楚。
首先,本文所稱的“互聯網的營銷陣地”,是指利用百度、360、搜狗等搜索引擎搜索相關關鍵詞,搜索結果排名靠前的位置(本文所稱搜索結果均指自然搜索結果,即不包含律師的付費廣告)。也就是說,通過運營微博、微信公眾號、知乎、百家號、網易號、抖音等自媒體賬號進行營銷的情況不在本文討論范圍之內。其次,所謂“失掉互聯網的營銷陣地”,第一層意思是,以前利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相關關鍵詞時,排在靠前位置的搜索結果里曾經很多是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注冊和運營的網站。第二層意思是,現在利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相關關鍵詞,排在靠前位置的搜索結果中已經幾乎看不到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注冊和運營的網站了。
零幾年互聯網興起的時候,有一大批律師跟上潮流勇于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很多律師都自掏腰包委托網絡服務公司搭建了網站。一方面,早先進行網站備忘時對于備案名稱的限制較為寬松,之后才變得越來越嚴的,例如個人注冊的網站不能帶“咨詢”等具有商業信息性質的字樣,不能帶地名,不能帶“法律”或者“律師”兩個字,最后甚至連“網”字都不能帶了(即不能將名稱命名為“xx網”),而只能起一個類似于個人博客性質的網站名稱。但最早的時候并沒有那么多限制。另一方面,委托網絡服務公司制作一個網站的費用并不高,制作費用一般在幾千元,少則兩三千,多則七八千。之后,連域名續費、租借服務器以及維護管理在內,每年也只須向網絡服務公司支付一千至三千元不等的服務費,這是很多律師都負擔得起的價格。而此后,律師事務所開始普遍建設官網。如今,幾乎每家律師事務所都制作了一個官網,這幾乎是標配,相當于律所的互聯網名片一樣。
很早以前,如果我們利用搜索引擎搜索律師相關的關鍵詞時,在較為靠前的位置中是可以看到很多由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注冊和運營的網站的,盡管當時已經有不少法律咨詢公司或者網絡科技公司注冊和運營的法律咨詢網站出現在搜索結果里,但律師們運營的網站還是占有半壁江山的。
具體而言,記得2014年在百度搜索“xx勞動律師”的關鍵詞時,排在第1頁的10個搜索結果里,有一半是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注冊和運營的網站。2018年在百度搜索相同的關鍵詞時,排在第1頁的10個搜索結果里,只有兩、三個是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注冊和運營的網站?,F在再搜索,排在第1頁的10個搜索結果里,甚至前20名內,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注冊和運營的網站已幾乎絕跡了(當然,放眼于全國來說,也有個別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運營的非常不錯的網站,但數量很少)!
那這是什么原因導致的呢?很明顯,乃是律師們不懂也不想懂游戲規則所致!
所謂“不懂”,是指網站要想獲得好的搜索排名,一定要進行搜索引擎優化,簡稱“SEO”。即便是再資深的律師,或者在業內再知名、再有影響力的律師事務所,進入互聯網這個領域后,如果不進行搜索引擎優化的,那其所運營的網站也絕對不會獲得好的搜索排名,因為這其中有著不同的游戲規則,而其在業內的知名度或者綜合實力是并不一定能夠轉化為搜索引擎在計算其所運營網站的搜索排名時的優勢的。一家新注冊的法律咨詢公司,新制作了一個網站,如果有專業的SEO人員或者SEO團隊對該網站進行優化和推廣,那么,有可能很快便能異軍突起,獲得較好的搜索排名。此外還有一個現象是,一個本來就運營的不錯的綜合網站,也開辟了一個律師列表或者律師咨詢的頻道,利用其網站高權重的優勢很快獲得較好的搜索排名,從而殺進法律服務市場分一杯羹。這樣一來,作為法律服務市場的主體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所運營的網站,就被擠到一邊去了。
所謂的“不想懂”,是因為無論是以前還是現在,律師行業的高端業務、優質業務基本上都通過人脈關系獲得,如果說少部分律師壟斷了大部分的高端業務、優質業務,那這些律師一定不會是通過互聯網獲取的業務,而一定是因為其掌握了某種核心資源。也就是說,真正業務很多的律所和律師,他們的業務(尤其是高端業務、優質業務)基本上不是通過互聯網獲得的,于是他們便既對運營好一個網站無感,也沒有任何興趣,故而也就不會想著在這方面投入過多的資源,只把網站作為一張品牌名片而已。不僅如此,筆者和一些業務并不是很多的律師交談,發現他們也并不是很看好互聯網這個業務渠道,而堅持認為律師要想成功,要想獲得業務,還是要靠傳統的方式——廣泛建立人脈關系。
就此,筆者不想爭辯哪種思路是對的、哪種是錯的,畢竟“小雞不撒尿,各有各的道”。但這樣一來造成的客觀現實就會是,律師們拱手向那些法律咨詢公司、網絡科技公司拱手讓出了互聯網的營銷陣地!
不知道多少律師有過這樣的經歷:花錢委托網絡服務公司制作了一個網站,剛建成和上線時,看著精美的網頁,不禁賞心悅目、滿懷期待。平時忙于辦案無暇顧及,有空時則寫一篇文章或者發幾篇法規到網站上。但久而久之,幾乎沒有通過網站找來的當事人,或者只有寥寥幾人咨詢一下、基本上沒有成交的,于是心態開始逐漸由期待變成失望再變成絕望。一年一個周期,等到某天網絡服務公司再通知要續費時,可能便決定不再續費,于是這段運營網站的經歷便這樣在悄無聲息之中畫上句號了!
可以說,筆者見過太多律師運營的網站不再續費而無法訪問的情況,這相當于就是一個個的網站被市場所淘汰掉了。毫不客氣地說,他們的網站沒有效果,接不到業務,是完全正常的,因為根本就沒有進行搜索引擎優化,又怎么能獲得較好的關鍵詞排名,從而獲得高質量的流量呢?說的再直白一點,沒有投入,怎么會有產出呢?比如上圖中那個廣東xx律師事務所注冊和運營的網站,標題設為“廣東xx律師事務所-xx律所官網”,這一看就是沒有做SEO的,否則絕不會設這樣的標題。要知道在站內優化當中,標題可是非常寶貴的優化資源,而設這樣一個標題絕對是不合格的。當然,筆者也知道絕大多數律師事務所注冊的官網,通常只是為了保有這樣一張互聯網名片,即便不能通過該網站承攬到業務,他們也會年年續費,畢竟這點錢對于一家律師事務所來說也不算什么。但是,這樣的網站的作用,也就只是一張名片而已。一方面,他們的網站對于相關關鍵詞——哪怕只是競爭較小的關鍵詞——不會獲得任何的排名。另一方面,他們的網站不會獲得任何高質量的流量,從而不會起到開拓新的客戶或者潛在客戶的作用。試想一下,如果是搜索本律師事務所的名稱而進入網站的,那就說明這個用戶本身就已經通過其他渠道知道了該律所,搜索律所官網的目的很明顯只是想做進一步的了解而已。而這樣的用戶,絕不能算是網站開拓的新客戶。
當然,是否看好互聯網的營銷渠道,是否愿意在網站優化方面投入過多的成本,這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陕蓭熜袠I那么多律師、那么多律師事務所,有人通過人脈關系承攬業務,有人通過經營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等自媒體賬號承攬業務,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也總該有律師、律所守住互聯網這塊營銷陣地。筆者最深的感觸是,以前在工作過程中如果遇到一個專業上比較陌生的問題時,會習慣性地先通過百度做初步了解,看一看律師同行寫的文章,等有了思路以后再進行深入的研究。那時候,能夠看到很多律師同行在個人網站或者新浪博客中發表的專業文章,很有價值。可現如今呢?通過百度進行搜索,在排名靠前的搜索結果里已經很少能看到律師同行們寫的文章了,更多只是那些所謂的大平臺花幾十塊錢雇寫手寫的營銷軟文,毫無任何價值可言。只是由于他們的網站權重高,所以才獲得了較好的排名??墒?,這不正是我們律師的機會和用武之地嗎?
據筆者所知,有幾個香港律師運營的網站,他們的律師就懂得去交換友情鏈接,證明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是懂SEO的。還有幾個大陸的律師或者律所運營的比較不錯的網站,也是因為SEO做的不錯,所以才獲得了較好的排名和流量。而之所以目前是法律咨詢公司、網絡科技公司注冊和運營的網站一家獨大的現狀,說穿了,就是他們集中資源投入在SEO上的結果。換言之,如果我們律師或者律所愿意投入資源在SEO上面,也會逐步獲得較好的排名和高質量的流量,從而帶來業務。相對于打廣告、鋪設其他渠道或者廣泛建立人脈關系而言,在SEO上面投入的成本一定不會更高。關鍵是,全國65萬名執業律師,3.9萬家律所,在運營網站這條賽道上,也總該有我們的賽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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