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工作地方是深圳,我現在在贛州,在深圳工作6個月,沒有簽勞動合同,應該是要付給我4個月雙倍工資嗎
你好!如果你和用人單位之間成立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要求該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5個月工資)。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這種案件中,你首先要提供證據證明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例如工資支付記錄/憑證、社保繳費記錄、工作證、服務證、錄用通知、入職登記表、員工名冊、考勤記錄、企業微信名片/名錄,或者其他能證明你是該單位的員工或接受該單位勞動管理的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