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執法主體公告
深法制〔2004〕25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廣東省勞動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深府辦〔2004〕59號),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其職責權限內依法實施行政執法,其執法人員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或上級機關頒發的有效執法證件進行執法。現將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執法主體、執法職責和權限、主要執法依據公告如下:
一、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執法職責和權限:對我市有關勞動合同、工資支付、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社會保險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各種勞動和社會保障違法行為;對全市勞動力市場和各類勞動就業中介機構進行規范和管理,查處違法職業介紹行為;依法處理因勞動糾紛引發的員工集體上訪和罷工等突發事件。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1025號新城大廈東座
咨詢電話: 12333,投訴電話:12333
二、主要執法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3 、工傷保險條例
4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5 、廣東省勞動監察條例
6 、深圳市職業訓練條例
7 、深圳經濟特區居民就業促進條例
8 、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
9 、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
10 、深圳經濟特區勞務工條例
11 、深圳市城鎮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