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 未購買任何社會保險 工作有一定的危險性 工作差五天滿一年 突然辭職被扣一個月工資 對方并沒有任何損失 這個合理嗎
你好!首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如你的情況,大概可以要求支付11個月的工資。但要注意盡快主張權利,否則可能會超過1年的仲裁時效。其次,如果你辭職未按規定提前通知用人單位,這雖然不合法,但用人單位無權據此克扣你的工資。就此,可以和未簽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等事項一并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三,用人單位未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費,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投訴,要求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