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供養直系親屬問題的復函
粵勞社函〔2005〕859號
廣東省煙草專賣局(公司):
你局《關于執行勞動保險條例有關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勞動保險條例》及《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關于供養直系親屬的條款仍繼續執行。
二、供養直系親屬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界定,不符合條件的直系親屬不能列入供養直系親屬范圍。
三、對同時符合供養直系親屬條件的子女,沒有供養順序的劃分。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