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省屬煤礦在職及特養人員死亡有關待遇列支問題的函
粵勞社函〔2005〕800號
省煤炭資源枯竭礦山關閉破產工作小組:
省廣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關于要求在關破費用中列支省屬煤礦在職及特養人員死亡有關待遇的請示》(廣業人[2005]134號)收悉。經研究,意見如下:
一、同意將省屬關閉破產煤礦目前留守、暫留崗人員以及特養人員在退休前發生的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喪葬撫恤補助費用列入關閉破產煤礦經常性費用,按季度申報。
二、有關費用發放對象和標準:
1.喪葬補助費按單位所在地級以上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個月發給喪葬承辦方。
2.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和生活補助費,按單位所在地級以上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發給。沒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不發。
3.一次性撫恤金,按單位所在地級以上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發給該職工遺屬。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