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省改制上市企業的社會保險費補繳問題的函
粵勞社函〔2005〕625號
廣東省金融服務辦公室:
你辦《關于征求進一步推進我省企業改制上市相關措施的函》(粵金函[2005]67號)收悉,對我省企業改制上市面臨的社會保險費補繳障礙問題,經研究,提出以下意見。
根據《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規定,所有企業都應依法為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上市企業是優質企業,更應嚴格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如實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〇〇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