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界定是否自愿性失業問題的復函
粵勞杜函〔2000〕159號
開平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你局《關于職工除名、開除是否屬自愿性質問題的請示》(開社保宇[2000]04號)收悉,現函復如下;
按《廣東省失業保險規定》(省府令第49號)第四十二條規定,因自動離職而被除名的,按自愿性失業處理;因其它原因被除名或被開除的,按非自愿性失業處理。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