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法律的復雜漩渦中,涉嫌介紹賣淫罪這樣的案件往往讓當事人陷入困境,前途未卜。然而,廣東天鉆律師事務所【原南天星】周乃文律師團隊卻能憑借精湛的法律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為當事人開辟出一條希望之路。
【案情回顧】
當事人馮某被指控涉嫌介紹賣淫罪。檢方稱,馮某在某娛樂場所周邊活動期間,多次為有需求的人員與賣淫女牽線搭橋,促成交易。2023年7月,李某被當地公安機關依法拘留,后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法律法規】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引誘、容留、介紹二人次以上賣淫的,應予以立案追訴。已滿14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介紹有艾滋病或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人賣淫,其他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律師核心辯護觀點】
廣東天鉆律師事務所【原南天星】周乃文律師介入案件后多次會見,開深入調查與分析,發現現有的證據無法證明馮某有介紹二人次以上,雖然馮某向某某組織者有多次轉賬,但沒有達到5萬的立案標準,也沒有其他未成年,孕婦等情況,但僅憑現在數量的流水無法認定為是不同的賣淫女, 也可能是同一人的多次賣淫多次交易而且與該的立案標準是不符合的,即現在的證據無法認定馮某犯介紹賣淫罪。經與辦案機關的多次溝通,希望得到辦案機關的重視。
【辦案結果】
辦案機關最終采納了部分辯護意見,對馮某證據不足的辯護意見采納,馮某成功獲取保候審。【東二看釋字[2023]27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