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個案件都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而正義的天平,需要專業與執著的力量來維護。廣東天鉆律師事務所【原南天星】周乃文律師在承辦孟某賭博案中,憑借著深厚的法律功底、敏銳的洞察力和無畏的勇氣,成功為孟某洗刷冤屈,爭取到了無罪釋放的結果,書寫了一段捍衛正義的精彩篇章。
【案情回顧】
2018年2月7日,孟某因涉嫌賭博相關事宜被拘留/逮捕,羈押于東莞市第二看守所。在案件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圍繞孟某的賭博行為展開調查,收集了相關證據。然而,隨著案件審查的推進,證據方面的問題逐漸凸顯。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構成賭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
【律師辯護核心觀點】
廣東天鉆律師事務所【原南天星】周乃文律師介入案件后,經過多次會見和調查后他發現,指控孟某參與賭博的證據存在諸多瑕疵。一方面,對于孟某具體參與賭博的時間、地點、方式以及在賭博活動中所扮演的角色等關鍵信息表述不一致,難以形成穩定、可靠的證據鏈條;另一方面,在物證收集方面,所謂與孟某賭博行為相關的物品,如賭具等,其來源、歸屬以及與孟某的關聯性均缺乏充分、有效的證明。周乃文律師依據這些證據瑕疵,向相關部門提出孟某涉嫌賭博罪證據不足的觀點,認為現有證據無法確鑿地證明孟某的犯罪行為。
【辦案結果】
經過廣東天鉆律師事務所【原南天星】周乃文律師的積極辯護以及相關部門對案件的重新審查,最終認定孟某的案件證據不足且羈押期限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經東莞市公安局決定,于2018年3月9日對孟某予以釋放。孟某重獲自由,這一結果彰顯了周乃文律師在刑事辯護中對證據審查的專業能力,也體現了法律對證據確鑿性和程序合法性的嚴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