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卡” 人員標簽(“國家反詐大數據平臺兩卡人員標簽”)對個人金融活動、出入境等方面影響較大,以下是申請解除 “兩卡” 人員標簽的流程:
1. 明確 “兩卡” 懲戒的作出機關:一般來說,“兩卡” 懲戒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作出認定,需要了解具體是哪個公安機關將自己認定為 “兩卡” 人員并實施了相關管控措施。可以通過銀行、支付寶等金融機構了解凍結信息,初步確定作出 “兩卡” 懲戒的機關。
2. 收集證據證明自身情況:
1. 合法資金來源證明:如果是因收到有問題資金導致被列入 “兩卡” 人員,要收集自己合法收入的證據,如工資流水、交易合同、納稅記錄等,證明資金來源的合法性。例如,外貿從業者可以提供完整的貿易合同、貨物運輸憑證、報關單等材料,說明資金是正常貿易往來所得。
2. 未參與違法犯罪的證明:若沒有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等行為,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能證明銀行卡一直在自己控制之下,資金交易是正常的商業往來或個人消費等情況的材料。
3. 撰寫申訴材料:
1. 申訴書:詳細說明自己的情況,包括銀行卡的使用情況、資金來源的說明、對被列入 “兩卡” 人員的異議及理由等。在申訴書中要明確表達自己申請解除 “兩卡” 人員標簽的訴求。
2. 相關證明材料:將收集到的合法資金來源證明、未參與違法犯罪的證明等材料整理好,與申訴書一并提交。
4. 提交申訴材料:將申訴材料提交給作出 “兩卡” 懲戒的公安機關。可以親自前往公安機關提交,也可以通過郵寄等方式提交。在提交材料時,要確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并保留好提交材料的憑證,如郵寄的快遞單號等。
5. 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公安機關收到申訴材料后,可能會對申訴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在此過程中,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和證據。例如,公安機關可能會要求提供進一步的資金交易明細、相關人員的信息等,要及時提供,以便公安機關盡快完成調查。
6. 等待審核結果:公安機關會對申訴材料和調查情況進行審核。審核時間可能會因案件復雜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等待審核結果期間,要保持與公安機關的溝通,了解審核進展情況。
7. 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如對審核結果不滿意):如果對公安機關的審核結果不滿意,認為自己不應該被列入 “兩卡” 人員,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可以向作出 “兩卡” 懲戒公安機關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行政訴訟則需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時,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和證據,支持自己的訴求。
不同地區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有所差異,在申請解除 “兩卡” 人員標簽時,建議咨詢當地公安機關或專業法律人士,以確保申請流程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