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崔某非法出借公戶給他人使用,轉移涉詐資金70余萬元。通過周乃文律師的努力,成功為其爭取成為治安案件。
【案情回顧】2023年6月6日,崔某將自己實名的中國農業銀行卡非法出借給他人。7月24日,崔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起初,崔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拘留。周乃文律師接受委托介入案件。
【法律法規】幫信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犯罪,還提供技術支持或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構成幫信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處罰金。治安處罰《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規定,非法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等行為,可進行行政處罰,包括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拘留。
【律師核心辯護觀點】周乃文律師提出以下核心觀點:1、主觀故意存疑,崔某稱受他人蒙騙,出借銀行卡時不知對方用于網絡犯罪,缺乏主觀明知。2、情節嚴重程度低,崔某僅出借一張銀行卡,且涉及支付結算金額未達幫信罪 “情節嚴重” 標準。3、自首情節,崔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有自首情節,可從輕或減輕處理。從其行為整體看,以治安案件處理更合適。
【辦案結果】
周乃文律師向辦案機關提交辯護意見并積極溝通。最終,辦案機關采納觀點,認定崔某不構成幫信罪,變更強制措施將其釋放,案號【東二看釋字[2023]7022號】。隨后,東莞市公安局對崔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罰款一千元的行政處罰,案件由刑事案件轉為治安案件。案號【東公行罰決字[2023]376630號】
【結語】
這個案例充分展示了專業法律團隊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方面的重要性。當面臨法律風險時,選擇專業的法律支持可能會帶來截然不同的結果。如果您或身邊的人正面臨法律難題,不要猶豫,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幫助。周乃文刑事專業團隊隨時準備為您排憂解難,用法律的力量守護您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