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是針對勞動爭議作出的非終局裁決,首先要看對方有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其次看是否過了裁決確定的履行期。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1條第2款的規定,針對仲裁裁決書,可以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材料主要包括:
1、申請執行書;
2、申請人的身份信息材料;
3、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材料;
4、生效法律文書;
5、訴訟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
6、原告(申請人)提供被告(被申請人)送達地址線索書;
7、收款賬戶確認書;
8、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其中,第2-3項材料,如果需要打印企業的注冊登記資料,可以登陸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深圳企業)或者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外地企業)打印。第1項以及第4-7項材料,可以登陸管轄法院的官網(如管轄法院為福田區人民法院,就登陸該法院的官網),在訴訟服務欄目下查找并下載。